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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加快建設現代化城市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促進全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具體實施意見見附件。 Public/upload/20171102_091730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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